“感谢桂林市和荔浦市的检察官对我们的关心,非常感谢你们......”救助申请人家属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案件办理
在办案时,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害人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主动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全面核实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并及时向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有关情况,得到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两级检察院协同开展相关工作,经调查走访核实,认为韦某某、莫某某等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联合救助。
为确保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实现国家救助效果最大化,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还联系了韦某某、莫某某户籍地所在的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跨区域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协商就业帮扶、残疾补助等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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