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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5-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以来,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在荔浦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荔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忠诚履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主要举措

(一)忠诚履行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

1.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主动将检察履职服务乡村振兴,抽调两名干警担任帮扶脱贫村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帮扶建档立卡脱贫户43户,筹措资金7.42万元支持乡村建设,开展消费扶贫9430元。党组成员到双和村开展村情民意调研7次,为协调解决村级各类项目建设、使用相关经费指标、配备村委办公设备、完善驻村工作队“八有两安”等基本生活问题,帮助解决村级困难5件。

2.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01件287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32件172人,不批准逮捕70件11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9件450人,审查后提起公诉267件355人,不起诉56件70人,助推荔浦市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二)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价值”

1.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提质不断更新监督理念,立案、撤案监督案件6件、2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份,纠正漏捕、漏诉17人。每月对分布在荔浦13个乡镇的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罪犯进行监督检察,对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及时提醒司法所改正2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件。

2.民事行政检察更加精准立案审查民事案件8件;办理行政检察57,其中深入开展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专项活动,依法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4件,经审查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7件,相关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7件。列席荔浦市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相关会议1次、列席法院执行案件听证1次。

3.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稳妥。受理登记公益诉讼线索45件,其中立案审查4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得到采纳,磋商结案3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三)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持续打造“红旗耀荔江,五精铸检魂”特色党建品牌,在桂林市检察机关“强党性·当先锋”大讲堂活动中,我院荣获“优秀组织奖”,1名干警荣获一等奖.

2.全面提升履职能力。通过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技能比武等方式,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级业务培训22次36人次,1名干警荣获2024年桂林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成2名员额检察官初任遴选工作,完成2024年新招录公务员考察工作,退休1人,调任1人,做好人员增减变动准备工作。

3.持续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不折不扣落实“三个规定”,填报事项17件次。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电影、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家庭助廉等活动,稳步高效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我院获评为桂林市“创建模范机关 建设清廉机关”先进单位。

二、工作成效

(一)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检察护企”落实落地

紧紧围绕关于“检察护企”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重点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在市政法委的部署下,在荔浦工业区成立驻工业集中区检察官联络站,安排干警在联络站就企业提出的有关法律进行答疑解惑,院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开展法律服务宣传20余次,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章11篇。同时深化综合履职,聚焦企业所需所盼,依法对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并认真做好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注重积极化解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办理的1件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办理涉侵害企业利益案件3件,针对涉财产刑执行部分存在的执行不规范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并得到采纳。

(二)强化履职担当,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部署,处理各类涉民生案件,涵盖了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多个领域。通过创新实施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机制,与司法局协商签订《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与总工会会签文书,推进“一函两书”制度,协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开展司法救济,对25名涉案困难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全力防范当事人因案致贫。

(三)加强多方联动,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我院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契机,大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立体落实。由市政法委牵头,联合12个部门出台《荔浦市关于加强未成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做到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积极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由于未检工作成绩突出,第一检察部获评为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并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四)依托“两院”签订机制,成功办理破产检察监督案件

加强破产监督工作,依托与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成功办理破产检察监督案件,其中办理的1件监督案入选自治区发布的“涉破产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并在2024年桂林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作经验发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够均衡,品牌建设缺乏亮点,办理高质量、有影响力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不多,与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法律监督质量、效率、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如立案监督、漏捕漏诉工作有待加强,服务民生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如矛盾纠纷复杂化,处理压力增大,签订息诉息访难度大。

三是队伍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跟上新时代要求,具备深厚法律素养、综合学科知识的领军型人才、复合型人才还比较欠缺,特别是在检察人才梯队培养上做的还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站位,以更牢立场锻造检察铁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是聚焦大局,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落地落细。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诉讼治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荔浦。

三是突出融合,以更大决心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凝聚守护公益社会合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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