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荔浦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荔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由5个内设机构和4个派出机构组成,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派出机构分别为:派驻荔浦市看守所检察室、派驻马岭检察室、派驻青山检察室、派驻新坪检察室。
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32名,工勤编2名。实有在职人数3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9人,工勤编2人;退休人员28人。聘用制书记员16人,公益性岗位2人。
第二部分:荔浦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888.88万元,同比增加47.89万元,增长5.69%,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均为0;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6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888.88万元,同比增加47.89万元,增长5.69%,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88万元,变动原因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上年结余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888.88万元,同比增加47.89万元,增长5.69%,变动原因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总收入888.88万元,总支出888.8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加47.89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工资性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加47.89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工资性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8.88万元,较上年增加47.89万元,增长5.69%,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工资性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665.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4%,同比减少3.87万元,下降0.58%,变动原因是上级拨款项目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5%,同比增加24.53万元,增长30.34%,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68.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同比增加15.06万元,增长28.27%,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9.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1%,同比增加12.16万元,增长32.23%,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
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4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52%,同比增加174.23万元,增长25.82%,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
人员经费预算758.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28%同比增加171.75万元,增长3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8.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88%,同比增加159.29万元,增长28.46%,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9.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同比增加12.47万元,增长46.91%,变动原因是新增一名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医疗费补助增加。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2%,同比增加2.48万元,增长2.8%,变动原因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同比减少126.35万元,减少76.05%,变动原因是上级拨款项目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4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52%,同比增加174.23万元,增长25.82%,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
人员经费预算75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9.28%同比增加171.75万元,增长3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0.88%,同比增加159.29万元,增长28.46%,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8.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88%,同比增加159.29万元,增长28.46%,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四险两金缴费基数提高。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66万元、津贴补贴173.81万元、奖金10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3万元、住房公积金49.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2.8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6%,同比增加12.47万元,增长46.91%,变动原因是新增一名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医疗费补助增加。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76万元、退休医疗费补助9.29万元、退休费28万元。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72%,同比增加2.48万元,增长2.8%,变动原因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主要包括:办公费3.37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0.85万元、电费3.16万元、邮电费6.18万元、差旅费15.68万元、维修(护)费0.97万元、会议费0.99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工会经费6.55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8.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51万元,同比减少4.04万元,下降19.66%。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1万元,同比减少0.79万元,下降18.37%。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定额公用经费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0.7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3万元,同比减少3.25万元,下降20%,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其中:定额公用经费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1.06万元,主要为行政参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同比增加2.48万元,增长2.8%,变动原因是2024年新增4名新录用公务员,和一名工勤人员。主要包括:办公费3.37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0.85万元、电费3.16万元、邮电费6.18万元、差旅费15.68万元、维修(护)费0.97万元、会议费0.99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工会经费6.55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8.5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计618.34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45.6万元,设备153.45万元,家具19.3万元。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6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39.8万元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名称:水电费,预算资金11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每月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保障检务工作正常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水电费保障人数,指标值:大于等于50人;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经费支出合规性,指标值:合规;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经费支出及时性,指标值:及时;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指标值:不超财政预算;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对保障本单位工作日常运行的影响程度,指标值:影响程度明显,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本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荔浦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荔浦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财政审核)(桂林市本级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