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上午,荔浦市农业农村局、东昌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到荔江河东昌镇思贡峡河域段联合开展打击使用“地笼”非法捕鱼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联合行动中荔浦市检察院派员4人参与行动并开展现场检察监督,参加行动人数达10余人,使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船艇1艘,在现场查获地笼约40个、放生渔获物20余斤,破坏电鱼用竹排一张及其他电鱼用具。
国家为了更好养护水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内陆水域禁渔期,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内陆水域使用电、炸、毒、地笼等方式进行捕捞的,海域使用底拖、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水冲驰耙刺、高压水枪等方式进行捕捞的,无论渔获物多少均构成刑事犯罪。2021年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已审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0余件,并分别处以刑罚和罚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