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荔检动态  |  检务公开  |  犯罪预防  |  法学园地 |  院情介绍
 检察要闻
·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荔浦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喜报|荔浦市人民检察院三件案件获评自治区精品案件
·同频共振、同向而行,让涉案企业合规行稳致远
更多>>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助力生态修复 22000尾鱼苗放流荔江流域
时间:2021-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8月3日上午,在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的河滩上,荔浦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荔浦市公安局、荔浦市人民法院、荔浦渔政部门、荔浦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在荔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内开展荔浦市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在多方见证下,22000尾鱼苗回到河中,将有效补充和恢复鱼类种群数量,促进各类水生生物结构之间的平衡,达到“以水养鱼,以鱼净水”的目的。

2021年5月,黄某、周某、宋某、王某、魏某使用禁渔工具在禁渔期间非法捕鱼,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鱼业资源和河流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黄某等五人破坏水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并对其五人进行法治教育,责令投放相应的鱼苗进行生态资源修复。此次投放的鱼苗分别是鲤鱼、草鱼等多个鱼种,价值10000元,全部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黄某等五人承担费用。



荔浦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文军表示,在禁渔期间进行非法捕捞作业,破坏渔业生态资源,不仅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而且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力度,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督促涉案人员切实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使受损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得到补偿,以司法保护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版权所有:广西荔浦市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广西荔浦市荔城镇中园路441号  邮政编码:5466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