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荔检动态  |  检务公开  |  犯罪预防  |  法学园地 |  院情介绍
 检察要闻
·喜报|荔浦市人民检察院三件案件获评自治区精品案件
·同频共振、同向而行,让涉案企业合规行稳致远
·做强民事检察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更多>>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桂林市聚焦“五个坚持”持续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
时间:2024-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桂林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融”的导向,聚焦“五个坚持”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把山水和美的桂林建设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舞台。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建稳固工作格局。桂林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一是成立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所有市直部门、中区直单位、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各高校统战部部长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二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议题。

坚持提升工作成效,夯实创建工作基石。桂林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示范带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创新创建工作载体,在“七进”基础上增加民族团结进步进景区、进两新组织、进窗口单位拓展为“十进”,以点带面全力“铺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有10个单位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4个单位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023年1月桂林市荣获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荣誉称号,并作为24个示范单位代表之一到北京参加授牌活动。

坚持用好特色资源,构筑共有精神家园。1934年红军长征经过桂北五县,途中颁布了《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早期制定与成功实践,也是桂林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宝贵财富。一是充分利用湘江战役等红色资源,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传承红色基因,用党的奋斗历程、用革命的理想信念筑牢各族群众共有的精神家园,高标准建成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设施“一园两馆”,成为各族群众红色教育的热门“打卡地”,累计接待参观者1500多万人次。二是坚持把文化认同作为最深层次的民族认同,不断推进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桂林市先后建成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灵渠博物院、桂海碑林博物馆、桂林非物质文化传承中心等一大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在吸收融合各民族文化精华基础上,推出《印象刘三姐》《破阵曲》《马前泼水》《桂林有戏》《桂林千古情》等一大批民族文化精品力作,民族戏剧创作两次摘获中国戏剧梅花奖;累计申报市级以上非遗200余项,瑶族服饰、瑶族油茶习俗等6项入选国家非遗。

坚持丰富宣传载体,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桂林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不断激发创建活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依托桂林市委党校、广西师范大学等24家单位高标准打造“六大基地”,龙胜建成全区首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陈列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走进中小学课堂,形成大宣教格局。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23年,与中央民大、自治区民宗委共同举办“中华民族大团结主题邮票特展全国第一站—桂林巡展”开幕式并持续展陈一个月,全市各级各部门2000余人组织观展;2023年桂林市“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线上线下参加人员上百万。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民族报等媒体多次报道桂林民族工作。

坚持实施“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深入实施“三项计划”,突出“融”的理念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等一批服务站点,形成“一中心八个站”工作机制,推出一站式服务和“五个站”形成“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推进各族同胞互嵌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共设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3个、联络站79个、社区民族之家7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1条。二是创新“旅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个结合新模式,将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建设、文化活动、对外宣传、导游解说等4个方面与创建有机结合,全市98家A级以上景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通过游览和讲解,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印入游客心里去。龙胜大寨村成为我国两个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之一。阳朔、兴安、灵川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全州入选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资源入选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三是在广西率先挂牌成立青少年交流中心,印发《百里漓江石榴红·三项计划实施方案》,举办“百里漓江石榴红·三项计划·桂在行动”启动仪式;与新疆、台湾花莲县等地学校开展跨区交流活动,参与学校达100余所、10000余人;与内蒙古兴安盟开展“山水相逢·同心筑梦”线上线下万千青少年交流活动。目前,全市4个单位获自治区“三项计划”试点示范项目;七星区辰山社区获国家民委“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兴安县灵渠景区获国家民委“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点示范项目。

来源:桂林市民宗委

 
版权所有:广西荔浦市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广西荔浦市荔城镇中园路441号  邮政编码:5466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