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学习国家安全保密常识,接受安全保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日常工作生活中,不私自打探、传播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涉密文件、资料。捡拾到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应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网上交流不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不涉及我军武器装备、军事部署、军事演习等敏感话题,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图片、视频、音频资料。
(4)微信、QQ、钉钉交流或网络求职中发现有要求提供党政、军工、科研单位涉密信息、内部敏感信息,或者高薪求购涉密资料、内部刊物等的,应提高警惕,予以拒绝。
(5)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发现有人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非法拍摄或测绘的,应予以制止,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
(6)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