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党组副书记潘忠敏传达学习了“三个规定”相关文件以及多起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三个规定”内容的把握。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锦波强调:一是要把遵守“三个规定”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全面如实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三是要正确把握“三个规定”内容要求,以典型案例为鉴,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
检察小课堂
1.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司法人员对外接触交往等三个维度,构建起一套防止干预司法、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体系,是防止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安全阀”,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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